献血本应是一种基于自愿的慈善行为,但大连某中学却将献血活动与学生评选优秀和优先的资格挂钩,这一做法迅速吸引了公众的极大关注,同时也引发了广泛的讨论和分歧。
事件曝光
近期,据知情人士透露,位于辽宁省大连市普兰店区的一所中学发起了一项教师献血的号召。该通知中不仅列出了献血的常规范围和时间等基本内容,而且特别强调,在教师职称评定、优秀评选、先进评选等过程中,献血者将获得同等条件下的优先考虑。这一消息在网络上迅速传播开来,引发了公众的广泛关注。众多网友对此提出疑问,认为此举可能违背了无偿献血的自愿性原则。欲了解更多详情,请访问www.hsswdx.cn。
官方文件情况
红星新闻记者对大连市普兰店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综合协调组发布的《关于在全区机关企事业单位开展无偿献血的通知》进行了审查,发现其中并未包含有关对献血者实施额外奖励的条款。通知中强调,各单位应当主动开展并推动员工参与献血工作;同时,对区域内各级机关和企事业单位提出了明确要求,即必须保证参与献血的员工数量达到在职员工总数的10%以上;并且大连中学,每位员工的献血量应达到200毫升以上。
网友质疑
关于这一事件,网民们反应强烈,其中一些网民提出疑问,即如果教师请他人代为献血大连中学,评奖机制将如何进行真实性的核查。这一情况反映出公众对将献血行为与优秀评选挂钩的公正性持有疑虑,同时担心此举可能引发不恰当行为,进而影响评选活动的正常秩序。
教育局回应
普兰店区教育局工作人员证实,该地区血液库存告急,正在执行“自行采集、自行供应”的献血方案。据此,教育局已向各所学校发布了献血的通告。不过,网络上传的奖励政策由各校自行决定,教育局仅作为倡导者,并未对学校强制要求实施奖励措施。
学校态度转变
涉事中学的领导指出,“优先考虑”这一做法仅作为校内职称评定、优秀评选和先进评选等同等条件下的一个参考依据,其目的是为了激发并关注那些自愿参与献血的教师。尽管如此,学校面对来自多方面的质疑,承认在发布该消息时未充分考虑周全,现已撤销该声明。学校将严格遵守无偿献血的相关规定,并持续坚持教师自愿献血的原则。
献血目标情况
涉事中学的负责人就通知中有关献血人数及献血量的规定发表意见,指出学校目前尚未达到这些标准。不过,他们强调学校将继续鼓励教师自愿参与献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第七条的规定,国家积极倡导国家工作人员等群体积极参与献血。此事件亦提醒我们,在推广献血活动时,必须妥善协调自愿原则与激励措施之间的关系。
各界人士对于将献血行为纳入优秀评价体系这一做法的合理性持有不同观点,我们诚挚地邀请各位在评论区分享您的看法,踊跃参与到这场讨论中来。此外,还请您对这篇文章给予点赞,并广泛转发。